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多次强调加快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保理业务属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明显的功效。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以来,保理合同“入典”成为学术界、司法实务界以及保理行业十分关注的话题。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进行第二次审议,专章规定了保理合同。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民法典》,保理合同正式“入典”。
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保理合同实务指引》一书以《民法典》保理合同章的内容为主线,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精神为依托,吸收了金融工商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广泛搜集了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细致剖析争议问题、观点分歧和裁判尺度,重点解读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将来应收账款、虚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债务人拒绝付款、基础合同债务人管辖抗辩、功能主义视角下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纠纷的司法裁判、应收账款重复转让、与债权让与/功能性担保之比较,总结了司法裁判的既有规则和有益经验,梳理出务实思路,为法律,金融、工商领域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提供专业支持。
现附上该书《开启民法典时代保理新篇章》一文,其中探讨了民法典保理合同专章有关内容,对我国保理实务的健康发展提出有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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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编辑:童思敏、张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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